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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NI老鼠會、直銷還是詐騙?用法條與錢的流向判斷,附警訊清單

被朋友邀去 BNI 的早餐會,答應之前先上網查一下「BNI 老鼠會」,這個動作很正常。清晨開會、有口號、朋友又邀得特別積極,換成誰都會多想一下。
先把立場講清楚:這個網站是 BNI 一個分會的會員在維護的,講 BNI 的好話對這個網站有利。所以這篇不打算用「相信我,不是」來回答。這篇做的是去查三樣東西——台灣法律怎麼定義老鼠會、BNI 會員繳的錢流到哪裡、哪些事查不到——再把原文連結放上來,你可以自己點開核對。
BNI 是不是老鼠會:制度不符合法律定義,但不替每個分會背書
先回答問題。照台灣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的條文去對,BNI 的制度不符合老鼠會的法律定義。 理由有兩個,後面各有一節細講:
- 賣的東西不一樣:老鼠會是「靠拉人進來賺錢」的傳銷;BNI 是商務引薦組織,會員是各行各業的老闆與專業人士,做的是自己本來的生意,不替 BNI 賣商品。
- 錢的方向不一樣:老鼠會是後加入的人繳的錢,發給先加入的人;BNI 會員繳的費用,依官方區域頁的說明是付給經營那個區域的單位,再由它付權利金給 BNI 總部,不是發給介紹人。
不過這個答案要連兩個但書一起看,少了哪一個都是把話講得太滿。
第一,這是拿條文和公開資料比對出來的判斷,不是主管機關的認定——這次查證沒有找到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 BNI 表過態的任何公開文件,「是」或「不是」都沒有。
第二,制度不是老鼠會,不代表每一個分會、每一位會員的做法都沒問題。 有幾件事查不到公開的官方資料,也有幾個地方確實會讓人覺得像,下面都會寫出來。
另外提醒一句:「老鼠會」「直銷」「詐騙」「邪教」是四個不同的問題,用的尺不一樣,沒辦法一句「都不是」帶過。這篇會分開處理。
老鼠會的法律定義: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3、18、29 條怎麼寫
「老鼠會」不是法律用語。它在台灣法律上的正式名稱叫「變質多層次傳銷」,管它的法律是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,主管機關是公平交易委員會(下面簡稱公平會)。以下條文都是 2026 年 10 月 8 日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到的現行版本。
第 3 條:多層次傳銷的四個要件
第 3 條的原文是:
本法所稱多層次傳銷,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,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之行銷方式。
白話講,就是「一個人拉一個人,一層一層往下,用這張人際網去賣東西」。公平會出版的《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把這句話拆成四個要件,四個都要有才算。拿 BNI 一項一項對:
| 第 3 條的要件 | 法律在講什麼 | BNI 的情況(依查得到的官方資料) |
|---|---|---|
| 透過傳銷商 | 參加的人靠賣商品、也靠拉人,領佣金或獎金(第 5 條) | 會員賣的是自己公司的商品或服務,錢由自己的客戶付;查不到 BNI 發佣金或獎金給會員的官方資料 |
| 介紹他人參加 | 人傳人 | 有。 會員會邀來賓,來賓可能入會 |
| 建立多層級組織 | 兩層以上的上下線,上線的收入跟下線的業績連動 | 查得到的官方資料裡,會員之間沒有上下線的獎金關係 |
| 以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 | 靠這張人際網去賣那家事業的商品 | 會員不替 BNI 賣商品 |
四個要件裡,BNI 有一項是符合的:介紹他人參加。「會拉人」這一點 BNI 確實有,這也是它會被拿來跟老鼠會比的主要原因;但光是會邀人,不構成多層次傳銷。 很多組織都會請舊成員帶新成員,差別在後面三項。

第 18 條:合法與違法只差在「主要收入來源」
很多人以為直銷就是老鼠會,法律不是這樣分的。多層次傳銷本身是合法的行銷方式,只要事前向公平會報備(第 6 條)、照規定經營就可以,而且規模不小:依公平會 2026 年 7 月公布的〈114 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〉,114 年(2025 年)全年有 333 家事業在實施多層次傳銷,年底的傳銷商大約 332.3 萬人,約佔全國人口的 14.20%。
違法的是其中「變質」的那一種,分界線寫在第 18 條:
多層次傳銷事業,應使其傳銷商之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,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。
意思是:賺錢要靠「把東西用合理的價格賣出去」,不能靠「拉人」。公平會在〈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〉第 2 點講得更直接:
多層次傳銷傳銷商收入來源係由先加入者介紹他人加入,並自後加入者之入會費支付予先加入者介紹佣金,而非以合理市價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,即構成本法第十八條之違反。
畫面是這樣的:新加入的人繳一筆入會費,這筆錢被拿去發給拉他進來的人。這是拆東牆補西牆,哪一天拉不到新的人,前面答應的獎金就發不出來,最後加入的人血本無歸。判斷是不是老鼠會,最關鍵的一題就是:先加入的人賺的錢,是不是後加入的人繳的錢。

那「主要」是多少?施行細則第 6 條給了一個參考:以百分之五十作為判定標準的參考,再看個案是不是蓄意違法、受害的範圍與程度。
小提醒
法律並沒有禁止介紹獎金。公平會的出版品寫得很清楚:傳銷商因為介紹別人加入而拿到一些好處是可以的,不可以的是「主要收入」來自拉人。所以聽到「介紹有獎勵」先不用緊張,要問的是那筆獎勵從哪裡來、佔收入多少。
公平會在〈什麼是老鼠會?〉這一頁還點出兩個常見特徵。一個叫「商品虛化」:商品只是名目,大家加入是為了領獎金的資格,不是為了用那個商品。另一個叫「公排」:不必自己賣東西,只要一直有人加入就能排隊領錢。至於連商品都沒有、純粹收錢再用後面的錢付前面的報酬,公平會的說明是那屬於純吸金,歸《銀行法》第 29 條管;把這種收錢方式視為收受存款的規定,寫在第 29 條之 1。
國外主管機關畫的線也在同一個地方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給消費者的說明頁(英文,美國)形容 pyramid scheme 的特徵是:你的收入主要取決於你拉了多少人,而不是你賣出多少商品。這是美國的說法,不是台灣法規,但看得出兩邊問的是同一題。
老鼠會為什麼一定會倒:算一筆人數的帳
法律為什麼直接禁止,而不是讓市場自己淘汰?算一下就知道。
假設一個制度要每個人拉 6 個人才拿得回本錢。第 1 層 6 個人,第 2 層 36 個人,一路乘下去,第 9 層是一千多萬人,第 10 層需要六千多萬人。台灣的總人口大約是 2,330 萬(內政部 114 年底的統計,引自上面那份公平會調查)。也就是說,這種結構撐不過十層就沒有人可以拉了,最後進來的那幾層註定拿不回錢。 這是簡化過的算術,不是哪一個實際案件的數字,但它說明了問題出在結構,不是出在誰運氣不好。

拿這個算式回頭看 BNI:會員的收入來自自己的客戶,不需要底下一直有人進來才領得到錢。一個分會每個專業只收一位,也不是靠無限擴張在運作。
第 29 條:老鼠會的刑責
違反第 18 條不是罰錢了事。第 29 條的原文:
違反第十八條規定者,處行為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。
第 2 項還規定,法人的代表人、代理人、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 18 條,除了處罰行為人,對那個法人也科處同樣的罰金。老鼠會在台灣是刑事犯罪,最重七年;不只發起的人,積極參與拉人的也可能有責任。 所以被邀去任何「事業說明會」之前,花十分鐘把上面三條看過一次,很划算。
BNI 的錢怎麼流:會費付給誰、介紹新會員有沒有獎金
條文對完,接下來看第二把尺:錢。這一節分成查得到的與查不到的,查不到的就寫查不到。
會員繳的費用付給誰
BNI 台灣官網沒有公開會費價目,也沒有說明費用怎麼分配(2026 年 10 月 8 日查證)。台灣有編輯台的媒體報導過的收費項目是入會費與年費兩項(今周刊 2016 年的報導;金額是當年的數字,這裡不引用)。
找得到白紙黑字說明「錢去哪裡」的,是 BNI 在美國佛蒙特地區的官方網站,有一頁就叫〈Where does the money go?〉(英文,美國)。它寫了三件事:
- 加入的費用包含申請費與年度參與費(原文:an application fee and annual participation fee)。
- 各分會可以另外收一筆場地費用,金額由分會的幹部團隊決定,跟上面的入會費用是分開的。
- 會員繳的費用主要用在兩個地方:一是會員與分會的支援(含教材);二是區域辦公室的行政與支援成本、訓練教材、付給 BNI 的權利金,以及 BNI Connect 系統的費用。
同一頁也寫明,那個區域是「取得授權的加盟區域」,要付權利金給 BNI 才能經營。依這份官方說明,會員繳的錢是付給經營該區域的單位與 BNI 總部,沒有任何一項是發給介紹人或更早加入的會員。

注意
這是美國一個區域的官方說明,不能直接當成台灣的現況。台灣各區的費用怎麼在分會、區域與總部之間分配,查不到公開的官方資料;實際的費用項目與金額,要以你要去的那個分會當下的書面說明為準。
用生活裡的東西來比,這比較像健身房的年費。你付錢買的是使用那套場地與課表的資格,練不練得出成果看你自己;你不會因為介紹朋友辦卡,就每個月從朋友的月費裡抽成。
BNI 是營利的特許加盟體系
這一點中文的介紹文很少提,卻是看懂「錢怎麼流」的關鍵。BNI 的官方加盟網站(英文,全球)直接寫,它提供創業者「擁有並經營一個在地加盟事業」的機會,會員制的模式能帶來可預期的經常性收入(原文:predictable, recurring revenue);加盟主的工作是在自己的區域裡成立並支援分會、培養幹部、推動會員成長。BNI 義大利的官方區域頁(英文,義大利)則說明,這些加盟主在 BNI 裡的頭銜是 Executive Director,也就是中文常聽到的「執行董事」。
這不是 BNI 自己單方面的說法。美國創業媒體 Entrepreneur 的 2026 年加盟品牌名錄(英文,美國)把 BNI 列為加盟品牌,登載的權利金比率是 20%,另外有一筆按會員人數計算的年度技術費。這些是美國市場的加盟條件,不代表台灣;該媒體也聲明,名錄只是比較用的研究工具,不是推薦。
換成白話,就像連鎖加盟店:你把錢付給巷口那家加盟店,加盟店再付權利金給總公司。BNI 是一家用特許加盟方式擴張的營利事業,不是公益社團;區域經營者的收入來自會員繳的費用,會員越多、收入越多。
加盟是很普通的商業模式,這件事本身不違法。但它說明了為什麼 BNI 的人邀約會這麼積極,後面講「為什麼覺得像」的那一節還會再提。
介紹新會員有沒有佣金或獎金
先講結論:公開的官方文件裡看不到介紹獎金,但台灣的實際做法查不到公開資料。這是判斷老鼠會最關鍵的一題,所以分開寫清楚。
查得到的:
- BNI 公開的《General Policies》(英文,官方政策文件)一共 12 條,內容是每個專業只收一位、出席規定、來賓最多參加兩次等等。整份政策沒有任何一條提到介紹新會員可以領佣金、獎金或抽成。
- 美國佛蒙特地區官方網站的〈Gold Club〉頁(英文,美國)說明,介紹六位以上專業人士入會的會員會得到表揚,方式是配戴金色字樣的金色名牌。頁面上沒有提到任何現金、費用折抵或佣金。
查不到的:
- 台灣各區介紹新會員入會,介紹人有沒有現金、會費折抵或其他獎勵——查不到公開的官方資料。
- 區域經營者以外的輔導人員報酬怎麼算、是否跟會員人數連動——查不到公開的官方資料。
台灣的實際做法,最快的方式是直接問邀你的人與分會,後面的清單有現成的問法。就算某個區域真的有小額的介紹回饋,照前面第 18 條的標準,要構成老鼠會還得是「主要收入來源」,那是完全不同的量級。
你加入 BNI 之後,誰得到什麼
被邀的人心裡最想問的其實是:「你這麼積極,你圖什麼?」把查得到的資料攤開來是這樣:
| 誰 | 你加入之後他得到什麼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邀你的會員 | 分會多一個可以互相引薦的專業;在部分區域會得到表揚 | 官方政策第 6 條;美國官方區域頁的金色名牌 |
| 區域經營者(執行董事) | 多一位會員的費用收入 | 官方加盟網站;美國官方區域頁 |
| BNI 總部 | 權利金與系統費用 | 美國官方區域頁;Entrepreneur 的加盟名錄 |
| 你自己 | 一個專業別的席位、每週例會與訓練;有沒有生意,沒有人能保證 | BNI 台灣官網 |
每一方都有好處,這很正常;重點是沒有任何一方的好處是「從你繳的錢裡抽一筆發給拉你的人」。 如果你聽到的說法跟這張表不一樣,例如有人告訴你介紹人可以分到你的會費,那就值得停下來問清楚。
查得到與查不到的事,分開列
| 問題 | 查得到什麼 | 查不到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會員繳的費用付給誰 | 美國官方區域頁:用於會員與分會支援、區域行政、訓練教材、權利金與系統費用 | 台灣的費用分配方式 |
| 介紹新會員有沒有獎金 | 官方政策 12 條沒有相關條文;美國官方區域頁的表揚是金色名牌 | 台灣各區有沒有介紹獎勵 |
| 會員之間有沒有上下線抽成 | 官方政策與官方區域頁都沒有這種設計 | — |
| BNI 會不會從會員的成交金額抽成 | 這次讀到的官方政策與費用說明裡沒有這種規定 | 是否有其他未公開的約定 |
| 輔導人員的報酬是否跟會員數連動 | — | 沒有公開的官方資料 |
| 主管機關怎麼看 | — | 公平會沒有針對 BNI 的公開認定 |
還有一件該知道的事:BNI 官網首頁的引薦筆數與成交金額,官網自己在註腳寫明是會員自行回報的數字,並提醒回報與分析都可能有誤差。那些是會員各自做成的生意,不是 BNI 發出去的錢;看到很大的數字時,也要記得它不是第三方查核過的統計。
合法多層次傳銷、老鼠會、BNI 的逐項對照表
把前兩節合起來,三者放在一起比:
| 比較項目 | 合法的多層次傳銷(直銷) | 變質多層次傳銷(老鼠會) | BNI |
|---|---|---|---|
| 賣什麼 | 事業的商品或服務,由傳銷商推廣銷售 | 商品只是名目、價格偏離市價,或根本沒有商品 | 不透過會員銷售商品;會員繳的是會籍費用,做的是自己的本業 |
| 參加的人錢從哪來 | 以合理市價把商品賣出去為主 | 後加入的人繳的錢 | 自己的客戶付的錢(含其他會員引薦來的客戶) |
| 拉人有沒有獎金 | 可以有,但不能是主要收入 | 有,而且是主要收入 | 公開的官方政策沒有;台灣查不到公開資料 |
| 層級 | 兩層以上的上下線,收入跟下線業績連動 | 同左,而且層層抽後面的人繳的錢 | 會員之間沒有上下線獎金;「總部—區域—分會」是加盟的管理層級 |
| 要不要向公平會報備 | 要,實施前就要報備 | 有沒有報備都可能;報備不等於合法 | 不是多層次傳銷的經營方式,不在這套報備制度裡 |
| 不想做了 | 法律有退出與退貨的規定 | 錢通常拿不回來 | 會籍是年度制,期滿可以不續約;退費條件要看書面約定 |
| 違法的後果 | 違反管理規定是行政罰 | 刑事責任,最重七年 | — |
三者最大的差別不在「有沒有邀人」,而在「邀來的人繳的錢,最後進了誰的口袋」。 看任何一個要你繳錢加入的組織,都可以先問這一題。
表裡「報備不等於合法」那一格要特別留意。公平會的出版品寫得很白:報備只是把事業納入監督的程序,「並不表示事業所從事的多層次傳銷行為皆屬合法」。所以聽到「我們有向公平會報備」,只能當成最低門檻,不能當成合法的證明。
BNI 是直銷、詐騙還是邪教:三個標籤要分開判斷

BNI 是直銷嗎
不是。直銷(多層次傳銷)要有傳銷商去推廣銷售那家事業的商品,還要有多層級的獎金制度。BNI 會員不賣 BNI 的商品,查得到的官方資料裡也沒有上下線獎金。加入 BNI 不需要買產品、囤貨,也不需要去賣 BNI 的任何東西;如果現場有人要你買產品才能加入,那已經不是 BNI 的制度。
要分清楚的是另一種情況:BNI 的會員裡,可能剛好有人本業就是做直銷的,他在分會裡介紹自己的產品。那是他的本業,跟保險業務介紹保單是同一回事。要不要買是你的自由;要不要加入他的直銷事業,則拿上一節那張表去量他的方案,不是量 BNI。
BNI 是詐騙或騙局嗎
法律上的詐欺,看《刑法》第 339 條: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。白話就是「用騙的讓你把錢交出來」。
用這把尺量,要看的是對方講的跟實際給的是不是同一件事。BNI 收了費用,提供的是每週例會、專業別的席位、訓練與一套引薦的做法,這些都是公開講明的。繳了會費卻沒接到生意,是「效果不如預期」,不是法律上的詐騙;但如果有人在邀約時掛保證一定賺、一定有生意,那個人說的話就有問題。 引薦要靠信任慢慢累積,沒有人能替你保證結果。
BNI 是邪教嗎、會不會洗腦
「邪教」不是台灣的法律用語,沒有條文可以對。比較實際的做法,是借用研究這類團體的人整理的特徵來看。研究高控制團體的國際組織 ICSA 在 2015 年的刊物上發表過一份特徵清單(英文,美國),一共 15 項。作者自己提醒,這份清單不是量表,只是幫助分析的工具。
老實對一遍,BNI 沾得到邊的有兩項:很重視帶新成員進來、要求成員投入不少時間。這兩項前面都講過,是真的。清單裡還有一項是「很在意賺錢」,BNI 本來就是談生意的組織,這一項要怎麼算,見仁見智。
但清單裡最核心的幾項,對不上:
- 對領袖絕對服從、不准質疑:BNI 的規範是 12 條政策與 6 條道德守則,都是公開的行為規定,不是對某個人的效忠。
- 要你切斷與家人朋友的關係、只跟裡面的人來往:制度上沒有。會員的客戶與生活都在組織外面,引薦的對象本來就是外面的人。
- 覺得離開就活不下去、害怕離開會被報復:會籍是一年一期,期滿不續約就結束。
- 管你怎麼想、怎麼過私生活:政策管的是出席、專業別與引薦,沒有管到私人生活。
至於「洗腦」的感覺,多半來自例會的儀式感:固定的流程、共同的口號、互相鼓掌表揚。儀式感讓人不舒服是真的,但「有口號」跟「被控制」之間還隔著很遠的距離;真正該警覺的是不能離開、不能質疑、被要求疏遠外面的人這三件事。 能不能公開提出不同意見,每個分會的氣氛不一樣,值得你在現場自己觀察。
為什麼會有「BNI 老鼠會」的說法:五個讓人覺得像的原因
制度對不上法律定義,不代表大家的感覺是錯的。在 PTT、Dcard 這類論壇搜「BNI 商會 詐騙」的人,想看的是沒有修飾過的真實負評;這類討論常被提到的不外乎三件事:邀約的方式像直銷、儀式感讓人不舒服、朋友之間因為邀約或引薦的壓力鬧僵。這種疑問也不是台灣才有,根據菲律賓媒體 SunStar 2018 年的一則報導,當地的 BNI 負責人也得出面說明自己跟 pyramiding(當地對老鼠會式傳銷的說法)不是同一回事。
會覺得像,原因很具體,其中幾個還是制度本身造成的。
一、清晨開會,還規定不能常缺席。 官方政策寫明,會員在連續六個月內最多缺席三次,無法出席可以請人代理。對外面的人來說,一個要你每週清晨報到、缺席還要找代理人的團體,很自然會聯想到「被綁住」。
二、口號與儀式感。 例會有固定流程、有表揚、有共同的理念口號。直銷大會也有這些元素,第一次去的人容易把兩者連在一起。
三、邀約來賓的壓力是制度給的。 官方政策第 6 條期待會員用「帶來合格的引薦或來賓」參與分會;第 7 條規定來賓最多參加兩次,BNI 台灣官網也寫「作為訪客,您有機會參加兩次分會會議」。所以朋友積極邀你、你去了第二次就被問要不要加入,這不是你朋友個人的問題,是制度本來就這樣設計。 BNI 全球官網有一篇教會員怎麼邀約的文章,其中一條就是「幫忙,不要強迫推銷」。官方需要特別提醒,多少說明強迫推銷的情況確實發生過。
四、加盟體系本來就有擴張的動機。 前面講過,區域經營者的收入來自會員繳的費用。會員數成長對經營者有直接的好處,分會的氣氛就容易往「多帶人來」傾斜。這跟老鼠會「拉人領獎金」是兩回事,可是站在被邀的人的位置,感受到的壓力很像。
五、個別會員或個別分會的不當做法。 官方政策開頭就寫,各分會的會員委員會對政策有最終權限。執行得好不好,每個分會差很多。常見的情況是:有人把來賓當業績衝、邀約時把話講得太滿、或在分會的人脈裡私下推銷自己的投資案與事業機會。這些是個人或個別分會的問題,但受傷的人會把帳記在 BNI 頭上,這也合理。
覺得像,不是因為你多疑;是因為「會拉人」「有儀式」「有出席壓力」這三件事 BNI 都有,而老鼠會剛好也有。 兩者的差別在錢的方向,而錢的方向從外面看不出來,所以才需要查。
最後一種情況要單獨講:朋友邀你,你不好意思拒絕。人情壓力不是 BNI 獨有的,但它是最容易讓人事後覺得「被拉進去」的原因;先把話講明白——「我去看一次,但不代表我會加入」——對你和朋友都比較好。
去 BNI 例會之前與現場可以觀察的警訊清單
與其相信任何一篇文章,不如自己問、自己看。下面的清單不只適用 BNI,任何要你繳錢加入的組織都能用。
去之前先問三個問題
- 「我去那天要付什麼錢、付給誰?」 正常的回答很具體,例如訪客需自付當天餐費。
- 「如果之後加入,費用有哪幾項、各付給誰、有沒有書面?」 答得出項目與收款單位、願意給書面,是好現象。
- 「你邀我去,你自己會得到什麼?」 這題最直接。誠實的回答可能是「分會缺你這個專業」「我想把客戶介紹給信得過的人」,也可能是「會有表揚」。重點是對方願不願意講清楚。
三題裡最重要的是第三題:願意老實回答「我會得到什麼」的人,通常也不會在別的地方瞞你。
現場出現這些情況就要提高警覺
| 警訊 | 為什麼要小心 | 可以怎麼做 |
|---|---|---|
| 有人說介紹人可以抽成、拉越多人賺越多 | 這正是第 18 條在管的事 | 請對方拿出書面的獎金辦法;拿不出來就停 |
| 要你先買產品、囤貨或投資某個方案才能加入 | BNI 的制度沒有這一項 | 當場拒絕,這已經是另一件事 |
| 講不清楚錢付給誰,或要你匯到個人帳戶 | 收款對象不明是所有騙局的共通點 | 只付給講得出名稱的收款單位,並索取收據 |
| 掛保證一定賺、一定有生意 | 沒有人能保證引薦的結果 | 把保證當成警訊,不是優點 |
| 要你當場決定,說名額只到今天 | 製造急迫感是高壓推銷的手法 | 回去想幾天;真的適合你,下週還在 |
| 不讓你私下問現有會員,或不給你看書面規定 | 正常的組織不怕你查 | 會後自己找兩三位會員聊 |
| 會後有人私下推銷別的「事業機會」或投資案 | 那是個別會員的行為,風險要另外評估 | 用前面的對照表量那個方案 |
七個警訊裡只要出現「拉人抽成」「先買產品」「匯個人帳戶」任何一個,就不用再觀察,直接離開。 其他幾項可以再看看、再問問。
這張表不是憑空列的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消費者說明頁列的警訊,方向幾乎一樣:誇大能賺多少、把拉人講成主要的賺錢方式、用高壓與急迫感催你決定、要你買超過自己用得完的商品來維持資格。那是美國主管機關的提醒,拿來當判斷角度就好。

懷疑遇到老鼠會或詐騙時可以用的官方工具
注意
不只在 BNI,任何商務場合只要有人邀你加入的「事業機會」同時出現這三件事——要先繳一筆錢、主要靠拉人賺、講不清楚商品到底賣給誰——請先停下來,查過那家公司再決定要不要往下談。
- 公平會的多層次傳銷透明查詢平臺:輸入事業名稱或統一編號,可以查那家公司有沒有報備,也查得到已起訴或判決的名單。有人向你推銷「事業機會」時先查這裡。要記得,報備只代表它登記了,不代表它的制度一定合法。
- 懷疑是詐騙:打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。
- 懷疑是變質多層次傳銷:可以向公平會檢舉,涉及第 18 條的案件公平會會移送檢察機關。
排除 BNI 老鼠會的疑慮之後,還要評估時間與費用
查到這裡,「是不是老鼠會」這一題大致有答案了,但它只是第一關。不是老鼠會,只代表它不違法,不代表它適合你。 每週固定的清晨時段、一年的費用、要持續替別人留意生意機會,這些成本是真的。要不要付,得看你的行業與你現在的階段。
這個網站另外有幾篇把這些事分開講:加入要付出哪些代價、適合哪些人;會費有哪些項目、公開資料怎麼說;BNI 到底是什麼、怎麼運作;還有例會那兩個小時實際在做什麼。
判斷一個組織最可靠的方法,還是帶著上面那份清單去現場看一次。 想親眼看一次例會怎麼進行,可以預約以訪客身分參加 BNI 長冠軍分會的例會(每週四早上 6:30–8:30),訪客需自付當天餐費;到報名頁或加分會窗口 LINE 預約就可以。去了覺得不對勁,喝完咖啡離開就好。
常見問題
BNI 是老鼠會嗎?
依查得到的公開資料,不是。老鼠會在法律上叫變質多層次傳銷,特徵是先加入的人主要靠後加入的人繳的錢賺錢(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 18 條)。BNI 會員繳的費用依官方區域頁的說明是付給區域經營單位與總部,公開的官方政策裡也沒有介紹獎金,所以對不上老鼠會的定義。 不過這是照條文比對的判斷,不是公平會的正式認定。
BNI 是直銷嗎?加入要買產品或賣產品嗎?
不是直銷,也不需要買或賣 BNI 的產品。直銷要有傳銷商去銷售那家事業的商品,還要有多層級的獎金制度,BNI 兩樣都沒有。會員在例會上介紹的是自己本業的服務,如果有人要你先買產品才能加入,那不是 BNI 的制度,應該直接拒絕。
BNI 是詐騙或騙局嗎?
法律上的詐欺是「用騙的讓你把錢交出來」(《刑法》第 339 條)。BNI 收費之後提供的例會、席位與訓練都是公開講明的內容,不符合這個定義。繳了費用卻沒接到生意,屬於效果不如預期;但邀約的人如果掛保證一定有生意,那句話本身就是該警覺的訊號。
BNI 是邪教嗎?會不會被洗腦?
「邪教」沒有法律定義,只能看特徵:能不能自由離開、會不會要你疏遠家人、會不會不准你質疑。BNI 的會籍一年一期,期滿可以不續約,會員的生活與客戶也都在組織外面。例會的口號與儀式感確實會讓部分人不舒服,但那跟不能離開、不能質疑的控制是兩回事。
介紹朋友加入 BNI,介紹人有錢拿嗎?
公開的官方資料裡看不到。BNI 的《General Policies》12 條沒有任何關於介紹獎金的條文,美國一個官方區域頁寫的表揚方式是金色名牌。台灣各區有沒有另外的介紹獎勵,查不到公開的官方資料,最好的做法是直接問邀你的人「你邀我去,你會得到什麼」。
BNI 的會費是付給誰?
依美國佛蒙特地區官方網站的說明,會員繳的費用用於會員與分會的支援,以及區域辦公室的行政、訓練教材、付給 BNI 的權利金與系統費用;分會可以另收場地費用。錢是付給經營區域的單位與總部,不是付給介紹人;台灣的分配方式沒有公開資料,請向分會索取書面的費用說明。
去 BNI 當來賓,會不會被逼著加入?
制度上不會,但你可能會被問。官方政策規定來賓最多參加兩次,所以去第二次時被問「要不要加入」是正常流程。你有權利說「我再想想」;如果對方不讓你回去考慮、要你當場付款,那就是該離開的訊號。
參考資料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(全文)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3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5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6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18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第 29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 6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9 條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銀行法 第 29 條之 1 —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對於多層次傳銷之基本認識:什麼是老鼠會?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認識多層次傳銷管理法(增訂第三版)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(114 年)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多層次傳銷透明查詢平臺:傳銷事業報備名單 — 公平交易委員會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Where does the money go? — BNI 美國佛蒙特地區官方網站(英文,美國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Gold Club Members — BNI 美國佛蒙特地區官方網站(英文,美國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BNI General Policies — BNI 官方政策文件,刊載於 BNI 美國大洛杉磯地區官方網站(英文,全球通用政策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BNI Franchise Opportunities — BNI 官方加盟網站(英文,全球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A Business That Changes Lives — BNI 義大利官方網站(英文,義大利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BNI 全球官網首頁 — BNI(英文,全球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5 Best Practices for Inviting Visitors to Your BNI Chapter Meeting — BNI 全球官網(英文,全球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為什麼選擇BNI? — BNI 台灣官網(繁體中文,台灣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BNI Franchise Information — Entrepreneur(英文,美國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Multi-Level Marketing Businesses and Pyramid Schemes —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(英文,美國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Characteristics Associated with Cultic Groups (Revised) — International Cultic Studies Association《ICSA Today》2015 年第 6 卷第 3 期(英文,美國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跟著達人做》盤點履歷、善用社群、交對朋友 3個新思惟 建立你的最強人脈網 — 今周刊(繁體中文,台灣,2016-09-29 刊出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- BNI nixes ties to pyramiding schemes — SunStar(英文,菲律賓,2018-02-26 刊出,查證日期 2026-10-08)


